*队文职介绍
(一)*队文职人员*队文职人员,全称“中国人民解放*文职人员”,指在*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二)*队文职考试*队文职考试是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队,履行现役*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的考试。1.招考对象*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科级正职以下管理岗位和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定向招考对象为*队烈士、因公牺牲*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人配偶。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学习证明。在职人员参加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签订新的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报考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2.招考程序公布招考信息——报名及初审——统一考试——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和体检——确定预选对象——*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成绩查询——确定拟录用对象——组织补充录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队文职考试的招考程序一般遵循以上几个基本流程,希望考生朋友们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