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新律师陈枢王冉照片及个人资料:辩护轮奸案无败绩 曾在该案检察院就职
日前,李天一新律师陈枢与王冉引发公众关注,两人不但为李天一无罪辩护,且战绩辉煌无败绩。而李天一新律师陈枢(照片)个人资料,王冉律师(照片)及个人资料等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最令人感到不解的是,王曾在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工作过,而此案正好由海淀检察院公诉,如此巧合存在疑问。
李天一新律师陈枢王冉照片及个人资料曝光
近日,李天一新律师陈枢与王冉将为李天一无罪辩护引发公众哗然,也使得这两人跃入公众视线中。两人于10日凌晨通过博客发布声明,公开该案进展,并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同时,他们还表示,已经接受李双江与梦鸽的委托,签订了委托协议,接受委托已经1个月左右。在对案情了解后,准备在庭审中对李某某作无罪辩护。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呢?
在声明发表后,李天一新律师陈枢(照片)个人资料,王冉律师(照片)及个人资料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据公开资料显示,陈枢任职于北京京联律师事务所,辩护轮奸案从未败诉。在当时轰动很大的北京市某检察院诉金某等三名青年轮奸案中,陈律师为公诉方确认的主犯金某担任辩护人。虽然犯轮奸罪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但是经过六次开庭,反复激辩,一审法院以强奸帮助犯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法院经慎重研究,最终采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中级法院以判决缓刑的名义实际上对被告予以无罪释放。陈律师力排众议,自始至终坚持的无罪辩护实际上获得了完全成功。
至于王冉,他的身份和经历存在疑问。据友田参*曝料称:2001年7月至2009年7月,王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北京丰友律师事务所工作;2011年7月至今,创办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并兼任数家公司法律顾问、首席律师。李某一案正好是海淀检察院公诉的,巧了!
根据《检察官法》明确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通过公开资料查询到,执业证号为的王冉系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2009年9月30日取得资格证后,首次执业发生在2011年1月5日。王冉的确曾经在2001年7月至2009年7月在海淀区检察院工作。
专门研究法律职业伦理的中国*法大学教授许身健表示,根据《检察官法》规定,如果王冉律师此前确系海淀检察院的检察官,他转为律师执业后将不能接触任何海淀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但如果他只是从事行*工作的一般干警,不具备检察官身份的话,将不受此约束。
许身健认为,律师回避制度旨在从根本上防止律师凭借特殊关系影响司法人员公正执法,而根据相关执业规范,在接受委托之前,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利益冲突查证。其次在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一旦检察院、法院、受害人律师等发现了存在利益冲突,也可以举报给律协、司法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使得该律师受到谴责、警告等处罚。